填报说明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3日16:01
李哲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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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账号登录
- 原信用评价系统已注册企业,可直接使用原账号登录新系统,无需重新注册。
- 首次申报的新企业,须先完成企业注册,经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开展申报。
二、企业注册
企业注册时,请务必完整、准确填写各项注册信息,尤其是电子邮箱,请确保填写正确并保持可正常接收邮件,以便及时接收中物联发送的通知、公告等相关信息。
三、填写注意事项
1.指标填报。 请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各项指标,特别是履约行为中的司法信用、行政监管、异常状态、严重失信四项公共信用指标。上述四项属于基本要求,如任一项存在异常或不符合要求,将不符合信用评价基本条件。
2.提交确认。 在点击“提交申请”前,请务必认真核对所有填报信息及上传附件是否完整、真实、准确。申请提交后,企业将无法自行修改或删除申报信息,如需调整,请联系中物联评估办处理。
四、技术支持
企业在系统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点击系统页面右下角的“联系我们”进行询问。
五、物流企业信用评价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责任编辑:李哲宇
物流企业信用评价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