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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出台政策奖励A级物流企业和星级冷链物流企业
2023年2月7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振发展信心推动全市经济加快恢复整体好转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3〕3号)。在支持物流企业快速发展方面,明确规定“支持物流企业参加国家 A 级物流企业、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定,对首次被评定为国家 5A 级、4A级、3A 级、2A 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评定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