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综合评估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规划 > 详情

快捷登录

评估答疑

01 网上申报如何进行?

A级企业检索

搜索

评估指南

信息发布

陕西省内出台的A级物流企业奖励扶持政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22日11:33 物流企业评估办公室

陕西省政府鼓励企业参加A级评估 

2024年4月30日,陕西省商务厅和财政厅联合发文,出台《陕西省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措施》(陕商发〔2024〕21号)。明确规定了“对2024年新晋5A级、4A级商贸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2025年8月13日,陕西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出台了《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商发〔2025〕32号),旨在落实《关于打好提振消费硬仗促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陕商发〔2025〕14号)的精神。其中明确表示要鼓励商贸流通创新提升,“对2025年新晋5A 级、4A 级的商贸物流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


西安市出台政策奖励A级物流企业

2022年6月2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政发〔2022〕13号),《通知》规定“对于首次获得国家冷链物流星级评定的我市规上物流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安康市出台政策奖励A级物流企业

2024年1月29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发布《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安政发〔2024〕2号),《措施》在新培育商贸物流企业奖励方面明确规定“对于首次达到3A级、4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