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20 09:27:38 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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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港口集团发布了《江苏省2020年内河集装箱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方案》(简称《方案》)。与2019年奖励方案相比,新版《方案》扩大了奖励范围,开展内河“散改集”业务地点由厂区延伸至内河港口,货种也由散货扩大至件杂货,鼓励发展内河自备箱,并对全新集装箱和二手集装箱设定了不同奖励标准。
《方案》规定,在内河集装箱航线上,货代企业代理的集装箱重箱量今年较去年的增量部分,每标箱奖励100元;货主企业在工贸企业厂区或者内河港口内由散货或者件杂货改为集装箱,通过内河运输,并经港口企业确认的“散改集”重箱量今年较去年的增量部分,每标箱按120元奖励;省内企业今年购买自备箱且用于省内内河集装箱公共运输的,全新集装箱按每标箱1000元奖励,二手集装箱按每标箱500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为促进省内沿江沿海港口与省内内河港口衔接、在省内沿江沿海港口之间开行的“穿梭巴士”航线,每条奖励80万元。
自2019年开始,江苏每年结合实际,制定内河集装箱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方案。今年以来,江苏内河集装箱运输量同比增速“先抑后扬”,前三季度运输量达43.6万标箱,同比增长30.1%,全年运输量有望突破60万标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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