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6 11:44:19 交通运输部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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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地通报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或环境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为科学指导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相关单位和人员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人物并防”,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署要求,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过程防控要求和消毒要求、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要求及应急处置要求。
《指南》要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等环节的公路、水路冷链物流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工作,坚决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
一是要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切实保障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自身安全。严格做好港口作业人员以及司机、装卸工、船员、引航员等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人员体温监测、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定期核酸检测及消毒等工作,切实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止感染风险。
二是要严格运输工具消毒,坚决防止病毒通过交通运输渠道传播。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对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船舶、冷藏集装箱内壁等运输装备进行定期消毒。
三是要落实信息登记制度,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追溯提供有力支撑。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如实登记装运货物、车船、司乘人员(船员)、装卸货及收货人信息等。
四是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决切断冷链物流病毒传播途径。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对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企业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切断传播途径、隔离密切接触者等措施及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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