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8 14:58:29 中国网
关注中物联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9月8日公布《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具体如下:
为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有关数字标签要求,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字标签是将预包装食品实体标签通过数字化技术或手段展示的相关信息,其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事项的规定。广告、营销等其他信息不属于数字标签。
二、数字标签标示内容应清晰、醒目、易于识读,避免重叠、堆积,不得有影响正常阅读的弹窗、飘窗等干扰元素。鼓励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上其他二维码整合,实现多码合一。
三、数字标签展示内容不得篡改,当对数字标签内容进行修改和更新时,应记录修改内容、修改时间、修改者信息等要素,确保信息修改过程可追溯。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可以标注的配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地信息、食用方法、产品追溯、食品安全与营养等信息,受实体标签版面限制,可以通过数字标签展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展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相关信息的客观、科学,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五、食品生产者通过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展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产品信息时,应当与其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保持一致。
六、食品生产者通过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展示生产者详细地址的,可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将生产地址简化标注为县级行政区名称,并在生产者名称后标示。如,某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上展示的生产地址为“XX省XX市XX县XX镇XX大道XX号”,可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为“XXX生产者(XX县)”。
每日 推荐
- 国家发展改革委:我国将动态调整优化粮食储备规模结构布局
- 全国首个“电力鸿蒙”兆瓦级液冷超充重卡补能示范站落地昆明
- AI全场景融合支撑江西公路水路数字化转型
- 北京打造“三廊三区”零碳公路运输先行示范区
- 海南自贸港明确加工增值货物岛内销售免关税政策
- 卓驭科技发布商用车智能辅助驾驶解决方案“磐行”,推动“智能一切移动”战略跨垂类量产落地
- 天津将实施重型货车充换电织网筑站行动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五五”末我国社零总额预计达到60万亿元左右
- 今年1-9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8.5%
-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局围绕农业、制造业等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开推介50个投资项目
- 山东省财政补贴1.1亿元助力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
